為鼓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提昇學術競爭力。
辦理時間:原則每年辦理一次(配合國科會來函辦理)
審查方式:依中國文化大學獎勵優秀研究人才實施要點辦理。
獎勵對象:本校專任教師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 近五年度已獲得國科會一次核定多年期計畫。
(二) 近五年度已獲得國科會核定整合型計畫。
(三) 近五年度已獲得國科會核定補助產學合作計畫。
(四) 近五年度已獲得國科會核定補助連續三年專題研究計畫。
(五) 近五年度已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或相當於該獎勵之國內外重要學術獎項;相同獎項獎勵以一次為限。
(六) 近五年度曾獲Clarivate Analytics公布為高被引用學者(Highly Cited Researcher)。
(七) 具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資料庫或Scopus資料庫去除作者自我引用次數後在所屬領域(含主領域及次領域)達前1%之高被引用論文 (Highly Cited Paper),且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並以本校為發 表機構;相同論文獎勵以一次為限。
(八) 當學年或前一學年,曾於Nature或Science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一篇;本項限「原著論文(original article)」及「綜合評論(review article)」,不含「給編輯的信(letter to editor)」及「研討會論文(proceedings paper)」;符合本校彈性薪資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及第五目者,其給予獎勵期間重疊時,將優先提報本獎勵,不重複核給彈性薪資。
(九) 近五年度具有以本校名義執行之專利或技術移轉案,衍生利益達100萬元。
(十) 知名國際院士或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研究與評鑑事務組
電話:28610511轉19202
email: shinwei@ulive.p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