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專任教職員從事專業研究,提昇學術水準,本校特訂定辦法獎勵優秀學術研究成果,以本校名義發表之研究論文、專書、藝術及設計創作、專利、體育成就等項目可申請研究成果獎勵。
流程:老師建置/修正資料→系主管審核→院主管審核→研發處查核→學期末彙整學發會審核(配合學發會開會,研發處查核資料後彙整造冊,於每學年六月、十二月提送學發會審核)
時間:每月一個循環,相關時程如下
新增資料 |
全學年 |
每月第二週 |
每月第三週 |
每月第四週 |
老師 新增資料 |
系主管 審核資料 |
院主管 審核資料 |
研發處承辦人 查核資料 |
|
不通過退回修正資料 |
全學年 |
每月第1-3週 |
每月第1-3週 |
每月第四週 |
老師 修正資料 |
系主管 審核資料 |
院主管 審核資料 |
研發處承辦人 查核資料 |
請先確認登錄項目及準備作證資料—限PDF格式
個人成就項目 |
建議登錄位置 |
佐證資料說明 |
期刊論文 |
論文著作/期刊學報論文 |
發表論文抽印本 申請研究成果獎勵:需再提供期刊所屬領域排行證明 |
專書 |
論文著作/專書 |
專書封面、目錄、封底、出版資訊 申請研究成果獎勵:需再提供院評會議紀錄、首刷本數證明 |
展演 |
展覽表演 |
展演證明 申請研究成果獎勵:需再提供院評會議紀錄 |
設計創作 |
設計創作 |
設計創作證明 申請研究成果獎勵:需再提供院評會議紀錄 |
專利 |
論文著作/專利 |
專利證書 專利公報 |
體育成就 |
榮譽獎賞 |
得獎相關資料 體育成就申請研究成果獎勵:需再提供院評會議紀錄及相關申請附件 |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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