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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視覺認知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中國文化大學視覺認知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106.11.08第1739次行政會議通過
108.06.12第1757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發展「視覺認知」為核心的特色研究,並整合校內資源、聚焦重點研究、鼓勵跨域整合、推動產學合作,特依據「中國文化大學任務型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申請設置「視覺認知研究中心」(Center for Visual Cognition)(以下簡稱本研究中心),期以深耕研究能量,發展成為本校重點特色,進而提升校譽。

二、本研究中心之執掌內容如下:

    (一)發展「視覺認知」為重點核心的特色研究。

    (二)規劃整合相關設備資源的運用。

    (三)推動發展專業認證制度。

    (四)媒合接軌產業合作計畫。   

三、本研究中心設置研究中心主任一人,由院長兼任或院長推薦,提請校長聘任之,綜理中心各項業務;任期一任為二年,得連任;研究中心成員為本校相關領域之專、兼任教師或借調、退休教師組成,由中心主任聘任之。本研究中心得視業務需求,設置專、兼任之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員、研究助理、行政助理若干人。

四、本研究中心依產學研發計畫的需求,得設各類產學研發計畫專案研究室,並視需要調整之。

五、本研究中心得設立「產學研發諮詢委員會」,提供相關業務之諮詢與規劃,本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委員會成員由本中心主任遴聘適當人選,任期二年,每年召開委員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研究中心所需經費主要來自研究型計畫申請、委託產學合作計畫、校友捐獻及企業捐款,其經費收支均依本校會計制度辦理。

七、本研究中心每年應依據規範,向研究發展處提出年度工作成果報告及未來計畫,並定期接受評鑑。

八、本研究中心由本校資訊傳播學系為發起單位,實際執行由資訊傳播學系、大眾傳播學系、景觀學系等中心成員相關聘任單位共同負責。本要點經學術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中國文化大學視覺認知研究中心設置要點_1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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