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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中國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109.07.01第1770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強化新媒體與新傳播科技之研究,整合本校新聞暨傳播學院之新聞、大眾傳播、廣告、資訊傳播四系之研究資源,並發展跨領域研究合作模式,使中國文化大學成為國內大學之新媒體與傳播研究重鎮。依本校任務型研究中心設置辦法,特訂「中國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下稱本中心)設置要點。

二、本中心功能如下:

(一)推動本校新聞暨傳播學院跨領域研究合作。

(二)推動本校新媒體與新傳播科技研究之跨系合作。

(三)申請與執行各項政府與民間委託研究計畫案。

(四)規劃新媒體與新傳播科技跨域通識課程。

三、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任期二年,得連任,由新聞暨傳播學院院長兼任或由院長推薦本校相關領域之專兼任教師或退休教師,並提請校長聘任之。

四、本中心得置諮詢委員及執行委員各七至九人,由中心主任推薦後聘任,任期二年。

五、本中心必要時得置行政助理,其聘任方式比照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工作人員規則辦理。

六、本中心辦理各項業務及活動所需經費,主要來自校外相關企業及機關經費贊助、研究型計畫申請、委託產學合作。各項經費報支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要點經院務會議、學術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國文化大學新媒體與傳播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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