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ESG永續創新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113.03.06第1813次行政會通過
一、 中國文化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 為符合全球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永續發展及數位創新之世界潮流與產業需求,成立「中國文化大學ESG永續創新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 本中心之主要任務如下:
(一) 整合及推動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 之產學合作、學術研究、證照推廣、教育訓練及顧問輔導。
(二) 規劃與執行永續發展、淨零碳排之產學合作、學術研究、證照推廣、教育訓練及顧問輔導。
(三) 拓展及開發數位轉型與數位創新之產學合作、學術研究、證照推廣、教育訓練及顧問輔導。
三、 本中心設置主任一人,綜理中心業務,任期二年,得連任,由商學院院長推薦本校相關領域之專兼任教師,並提請校長聘任之。
四、 本中心設執行委員會,置執行長一人,執行委員三至七人,推動並執行相關業務,由中心主任遴選校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
五、 本中心因業務需要,得聘校內外專家為顧問,顧問之聘任經中心主任推薦後,報請校方依規定辦理。
六、 本中心因研究需要,得聘請校內外專家為客座、特約或通訊研究人員,聘期二年,得續聘,以無給職為原則。
七、 本中心辦理各項業務及活動所需經費及人事費,由校外相關產業及機關合作贊助,以自給自足為原則,各項經費報支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中心應依據「中國文化大學任務型研究機構設置辦法」,每學年度提出工作計畫與預期成果,並於學年度結束前提交當學年度成果報告送學術發展委員會審查。 九、 本要點經學術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