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計畫主持人於線上簽署同意書,並自行列印經費核定清單和執行同意書存查(免送研發處),研發處協助備函辦理計畫簽約和請款。未通過:依規定提出申覆與否。計畫人員進用:
1. 請至本校預算管理系統內填寫「人員聘用」後印表簽辦。約用期間以學期為單位,請務必於進用前完成約用程序,如未於約用前完成手續者,將無法支付人事費用。
2. 兼任助理若為新生(將入學)僅可自該年度9/1起聘;應屆畢業生聘期依畢業證書為當年度6月,故至多僅可聘至當年度6/30。其他時間需聘任者,請以臨時工約聘。
3. 凡計畫案約用之兼任人員於約用表簽辦時均須依約用申請書備註欄資訊檢附本校「A1獎助生/僱傭型兼任助理同意書」。若選擇「僱傭型」則須加填「A2約僱人員契約書」;選擇「獎助生」(屬學習型)則加填「A3研究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書」。
臨時工則須加填「A2約僱人員契約書」即可。
※上述3項表單請至研發處網頁/表單下載。惟相關表件未來會配合學校整合後的相關規定作修正,請隨時下載新表格使用。
4. 凡本校在學學生於各類計畫約用時,除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外,請檢附「生涯歷程檔案」資料(至學生專區維護後並先至大孝館2F學務處職發組審查格式蓋章)。
5. 各類兼任助理暨臨時工請於約用期間之前月25日前(如遇假日則請提前辦理),將約用申請表送達會計室,並於約用程序完備後始得請款;如對約用系統及相關保險事宜請逕洽:
獎助生約用:學務處生輔組朱儒德小姐(分機12111)。
僱傭型約用:人事室徐敏芳小姐(分機1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