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3.11臺教高(五)字第1080026798B號函示辦理。
二、本處業彙編「中國文化大學教師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之作者所屬單位處理原則」如附件,供各單位教師參照。
三、本處經管有關教師學術獎勵、學術補助,及國科會計畫申請等業務,即日起並依上開原則執行各項補助及獎勵業務。
附件:
教育部108.3.11臺教高(五)字第1080026798B號函
中國文化大學教師發表學術期刊論文之作者所屬單位處理原則 108.3.14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