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學術與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設置要點

中國文化大學學術與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設置要點

109.02.12 第176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積極維護學術倫理、研究誠信,及妥善執行人類研究,保障研究對象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 人類研究,係指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觀察、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未經個人同意去除其識別連結之個人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之知識探索活動。
人類研究中之人體研究係指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

三、 本校為擬訂教師、研究人員學術誠信規範、研究參與者保護政策、教育推廣及規劃稽核事宜,設學術與研究倫理諮議委員會(以下簡稱諮委會)。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四、 本校為處理教師、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案件,設學術倫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學倫會)。其設置辦法另定之。

五、 本校為訂定審查作業基準,辦理研究倫理審查及其後續追蹤管理等事宜,設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研倫會)。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審查委員應獨立執行案件(計畫)審查,不受計畫所屬單位、研究主持人、委託人影響。

六、 本校為執行諮委會之決議,襄助學倫會及研倫會進行倫理審查之行政業務,研究發展處下設置學術與研究倫理行政辦公室(以下簡稱行政辦公室),並由行政辦公室每年年底定期向學術發展會議報告本校教研人員學術論理案件或執行人類研究計畫之追蹤管理情形,且於必要時協助進一步調查。

七、 行政辦公室置主任一人,負責推動行政辦公室之業務;主任由研發長推薦研發處業務相關主管,提請校長聘兼之,任期二年,連聘得連任。
行政辦公室配置專任行政事務人員負責學倫會、研倫會、行政辦公室相關業務之執行,行政事務人員並應接受教育訓練。

八、 行政辦公室所需經費來源由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經費支應。

九、 本要點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