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時間:每年10月份收件。
審查時間:每年11月審查。
補助範圍:
- 進行學術專題研究,並指導大學部學生參與研究。
- 籌畫並指導學生(含大學部及研究所)進行藝術、文學、創作、設計、展演或運動競賽等活動,以具有審查或評審制度之相關活動為限。
-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進行性別平等相關之專案研究。
申請條件:本校專任教師。
計畫要求:申請教師依研發處公告格式撰寫計畫案申請表與內容;且獲補助之教師須輔導學生於當學年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申請及審查程序:
- 專任教師於研究發展處公告期間,向所屬系(含所)辦公室提出申請案,由所屬各學院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進行初審。
- 由所屬學院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初審通過後之申請計畫書,送交研究發展處彙提,由學術發展委員會進行複審及核定補助名單與金額。
補助件數與金額:補助件數依當年度預算而定,每件補助經費為3萬元,核發計畫主持人教師指導費及學生研究獎助費各1萬5,000元。
執行期程及成果報告:
- 執行期程:自核定通過日起6個月。
- 執行計畫之教師,應於計畫結束後3個月內向研究發展處提交執行成果報告及輔導學生申請當年度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佐證資料(表 C801)。
- 凡獲本項經費補助,但未依規定時限提交執行成果報告、輔導學生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者,該教師2年內不得申請本校任何研究計畫補助案。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承辦人:王黎雪
研究與評鑑事務組
電話:28610511轉19302
email: lswang@ulive.pccu.edu.tw